小三才賠正宮35萬 又同遊澎湖花火節摟腰再判35萬2026/9/23 15:02一名女子先前因與已婚男子交往,被男子元配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判賠35萬元且已給付完畢,沒想到之後兩人仍持續往來,今年5月更一起搭機前往澎湖看花火節。嘉義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在旅行期間互動「與熱戀情侶無異」,並共同進入同一房間,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再判女子賠償元配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