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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麻油驗出苯駢芘超標!2款香油已有283罐售出 新北衛生局要求回收

胡麻油驗出苯駢芘超標!2款香油已有283罐售出 新北衛生局要求回收
永利油廠自主通報,「特級胡麻油」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新北市衛生局會同衛福部食藥署至現場稽查。(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衛生局9月1日公布,永利油廠有限公司自主通報販售的「特級胡麻油」檢出苯駢芘2.9 μg/kg,超過法規標準2.0 μg/kg。衛生局獲報後前往稽查,另發現相關原料也被製成「金葫蘆特級胡麻油3L」及「好時來小磨香油3L」,共生產630罐,其中已有283罐售出,呼籲曾購買問題批號產品的消費者立即停止食用。

8月29日接獲永利油廠有限公司自主通報,「特級胡麻油」經檢驗發現苯駢芘含量不符規定,衛生局分別於8月29日及31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前往現場稽查。

經查,該批問題油品是以「福壽100%芝麻油」,有效日期2028年4月19日,以及散裝大豆沙拉油混合製成,共生產859.2公升,目前已全數攔截,尚未流入市面並完成封存。

不過,衛生局進一步追查發現,相關原料也以不同比例混合製成另外2款產品,包括「金葫蘆特級胡麻油3L」,有效日期2028年8月13日,以及「好時來小磨香油3L」,有效日期2028年8月18日,2款產品合計生產630罐。

其中已有283罐販售給散客,其餘尚未售出的產品均已封存。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若曾購買上述問題批號產品,應立即暫停食用;退換貨相關資訊可洽永利、辰邦公司聯絡專線02-8521-3811。

至於這次油品為何出現苯駢芘異常,衛生局表示,已通知原料油廠所在地衛生局進一步調查釐清。

衛生局也提醒食品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及販售,並辦理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若未依規定主動通報及採取相關措施,可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