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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麵餅檢出禁用甜味劑 300公斤全數退運或銷毀

印尼麵餅檢出禁用甜味劑 300公斤全數退運或銷毀
印尼出口的麵餅檢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0.04 g/kg,因產品不屬我國准用食品範圍,300公斤產品將退運或銷毀。(圖/食藥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9月8日公布最新邊境檢驗不符合食品資訊,一批自印尼進口的「麵餅(MIE CRACKER)」檢出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0.04 g/kg,但該類食品並非我國法規准用範圍,這批共300公斤產品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

食藥署資料顯示,這批產品由西霸企業有限公司進口,國外製造廠或負責廠商為CV. JNF,報驗受理日期為2026年8月6日,總重量300公斤。

檢驗結果顯示,產品檢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0.04 g/kg。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該產品並非環己基(代)磺醯胺酸准用的食品範圍,因此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食藥署公布的處置結果顯示,這批不符合規定的麵餅將依規定退運或銷毀,不得進入國內市場流通販售。

環己基(代)磺醯胺酸又稱甜蜜素、Cyclamate,是一種人工甜味劑。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對環己基(代)磺醯胺酸及其鹽類訂定的每日可接受攝取量(ADI)為每公斤體重0至11毫克,以環己基(代)磺醯胺酸計。這項數值代表人在一生中每日攝取而不致產生可預期健康風險的估計攝取量,並不代表只要食品檢出甜蜜素就一定會造成健康危害。

本案不合格的關鍵在於「使用範圍不符」,而不是單純超過某個數值上限,因此不能將0.04 g/kg解讀為「超標多少倍」。